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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2026-09-20 19:17作者:南宁市红十字

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及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知识宣传;负责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的咨询和资料入库工作;负责初配成功后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的再动员直至造血干细胞采集完成过程中的协调和服务,以及造血干细胞的运送、交接工作;负责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咨询和志愿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为市红十字会机关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情见文末附件)


第三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5年度总收入113.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66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104.98万元,增长8.2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66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8.68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较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较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5年度总支出113.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3.66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8.68万元,增长8.2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99.6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宣传工作经费等项目。较2024年度决算数88.30万元,增加11.33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7.4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2024年度决算数8.88万元,减少1.41万元,下降15.8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6.5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4年度决算数7.80万元,减少1.25万元,下降16.0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结余分配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6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8.68万元,增长8.27%。其中:基本支出101.65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

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8.95万元,支出决算为9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21万元,支出决算为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9%。预决算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98万元,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4%。预决算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6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9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4%。预决算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工资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

四、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日常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5年,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外事接待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4.1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5.9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0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本单位为二层预算单位,没有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5年度项目X4个,项目支出总额9.3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9.3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3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存在问题:财政拨款调整率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外长聘人员工资及社保项目自评得分为99.2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2万元,执行数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92.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编制文字表述不够细致,指标设置不够明确;二是由于预算额度上限问题,产出指标将面临不断缩减的压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对预算编制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部门专项预算,提高分项预算的细化程度;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型进行跟踪监督,做好执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0等0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0等,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为二层单位,不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级财政厅组织对0等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0等,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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