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台风受灾区域救援救助社会捐赠资金接收和使用情况的公示(第25期)
2026-08-06 10:35作者:南宁市红十字会
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
受今年10号台风“美莎克”影响,7月4日以来,南宁市多地遭受严重洪涝灾害。面对突发灾情,社会各界积极响应,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大爱精神,积极向灾区捐款捐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社会捐赠资金接收和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一、捐赠资金接收情况
2026年8月3日16:00—8月5日16:00,南宁市红十字会新接收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款4308.01元(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定向下拨抗洪救灾捐赠资金5000000元,广西红十字基金会定向下拨抗洪救灾捐赠资金5004774.7元,7月6日—8月5日16:00累计接收社会捐款19134052.08元。
二、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新增拨付捐赠资金17469733.54元, 7月6日—8月5日累计拨付捐赠资金18866434.41元。

我会将严格遵照捐赠意愿及救灾工作实际,统筹调拨款物至有关单位及县(市、区),严格规范捐赠款物管理,确保爱心资源公开透明、高效落地。
监督电话:南宁市红十字会监事会,0771-2809931。
附件:南宁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资金公示(2026年8月3日16:00—8月5日16:00)
南宁市红十字会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