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红十字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4 11:00作者:南宁市红十字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南宁市红十字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宁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4号)联系。邮政编码:530029,联系电话:(0771)-2826863,邮箱:nnhh282393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社会公开各类人道救助、救援、救护、捐赠、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等信息,不断提高红十字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情况
切实贯彻落实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公文公开标注方式,明确公文公开路径,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审查程序,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公开,数据可查。2024年,我会共印发公文23份,其中主动公开6份,均在我会官方网站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会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动态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南宁市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查管理。制定《南宁市红十字会信息内容安全及发布审核保障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发审分离,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及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三是定期开展信息内容自查整改。定期开展部门网站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回应及时、服务公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落实1名工作人员负责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即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部门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积极推动微信公众号健康有序运营。截至目前,我会网站总体运行良好,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站安全事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切实强化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按照“领导把关、科室配合、人员协作”的工作格局,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实行南宁市红十字会信息内容安全及发布审核保障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发审分离,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及审核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会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进步和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公开精细化准确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严把质量关,确保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合法、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会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市红十字会
202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