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红十字会办事指南
2018-11-09 11:00作者:南宁市红十字会
一、捐赠款物
(一)捐款方式(捐款请注明捐赠意向)
1.银行汇款
户 名:南宁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行琅东支行金禄分理处
账 号:2102112329300266082
2.邮政汇款
收款人:南宁市红十字会
地 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34号
邮 编:530029
3.直接捐款
可以直接到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34号南宁市红十字会捐款或者到各酒店、宾馆、超市、车站等设置募捐箱的地方捐款。
(二)捐赠物品
捐赠物品可以直接拿到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34号南宁市红十字会。
二、社会救助
(一)申请小天使基金
1.到市、县、区红十字会申领《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或上网到广西博爱网下载;
2.按照《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将《申请表》送到所在县、区红十字会和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4.将《申请表》送到市红十字会审核盖章;
5.报广西红十字基金会转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办公室审批。
(二)申请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博爱救心”基金
1.到市、县、区红十字会申领《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博爱救心”基金先天性心脏病资助申请表》或上网到广西博爱网下载;
2.按照《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将《申请表》送到所在县、区红十字会和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4.将《申请表》送到市红十字会审核盖章;
5.报广西红十字基金会审批。
(三)申请南宁“时尚?爱”地贫救助基金
1.到市、县、区红十字会申领《南宁“时尚?爱”地贫救助基金资助申请表》或上网到南宁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
2.按照《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将《申请表》送到所在县、区红十字会和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4.报市红十字会审批。
捐款联系电话:2853266
救助联系电话:2801090
南宁市红十字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