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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红十字会办事指南

2018-11-09 11:00作者:南宁市红十字会

  一、捐赠款物

  (一)捐款方式(捐款请注明捐赠意向)

  1.银行汇款

  户 名:南宁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行琅东支行金禄分理处

  账 号:2102112329300266082

  2.邮政汇款

  收款人:南宁市红十字会

  地 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34号

  邮 编:530029

  3.直接捐款

  可以直接到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34号南宁市红十字会捐款或者到各酒店、宾馆、超市、车站等设置募捐箱的地方捐款。

  (二)捐赠物品

  捐赠物品可以直接拿到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34号南宁市红十字会。

  二、社会救助

  (一)申请小天使基金

  1.到市、县、区红十字会申领《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或上网到广西博爱网下载;

  2.按照《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将《申请表》送到所在县、区红十字会和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4.将《申请表》送到市红十字会审核盖章;

  5.报广西红十字基金会转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办公室审批。

  (二)申请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博爱救心”基金

  1.到市、县、区红十字会申领《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博爱救心”基金先天性心脏病资助申请表》或上网到广西博爱网下载;

  2.按照《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将《申请表》送到所在县、区红十字会和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4.将《申请表》送到市红十字会审核盖章;

  5.报广西红十字基金会审批。

  (三)申请南宁“时尚?爱”地贫救助基金

  1.到市、县、区红十字会申领《南宁“时尚?爱”地贫救助基金资助申请表》或上网到南宁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

  2.按照《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将《申请表》送到所在县、区红十字会和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4.报市红十字会审批。

  捐款联系电话:2853266

  救助联系电话:2801090

  南宁市红十字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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