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7 17:08作者:南宁市红十字会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南宁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我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南宁市红十字会门户网站(http://www.nnhszh.org.cn/zwgk/)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34号,邮编:530029;电话:0771-2826863,电子邮箱:nnhh2823933@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南宁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1、政府信息管理
我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会常务副会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机构、有人员负责,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工作过程中强化信息公开审核,由拟稿部门按要求标注公开属性,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的流程,严格文件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工作,保证文件的规范成文和发布。
2、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结合我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认真在发文过程中确定公开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内容的文件,均按照要求进行公开。2021年,我会共印发公文26份,其中主动公开6份,均在我会官方网站主动公开。
3、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据《条例》精神,结合我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事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会认真做好南宁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的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网站登录密码有专人保管和负责,确保网络安全有序运转。通过南宁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主动、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我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会机关内设机构及二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将政务公开纳入内部绩效考评范围,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1年,我会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够高、公开范围与群众的需求仍存在差距、内容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2022年我会将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改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一是加强《条例》的宣传学习,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二是转变思路,从方便群众理解和办事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梳理本部门信息,坚持“应公尽公”的原则,丰富内容公开的形式,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范围。三是对监管工作实际产生的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定期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我会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二)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市红十字会
2022年1月26日









